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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编辑:山东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山东法律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整理如下: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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