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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及其职责
编辑:山东律师 来源:山东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消费者协会及其职责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协会有七项职能,即: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山东法律网提示,国际消费者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同盟机构(BE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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