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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可以履行哪些职能?
编辑:山东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山东法律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整理如下:

  消费者协会可以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
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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