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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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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召开 此外,本次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农业部等国家机关的有关领导,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及学术团体的专家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二庭、审监庭、行政庭、立案庭等相关庭室和中国法官协会等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还邀请了近二十家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宣传报道。 本次会议是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召开的,是继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召开第一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后,第二次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 曹建明副院长在会上作出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总结七年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新阶段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制度。 曹建明副院长在讲话中对七年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他指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将在年内适时发布实施。知识产权审判要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和大力促进自主创新。各级法院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部署,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曹建明副院长在讲话中还着重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意见。他特别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以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为中心,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二是以正确适用民事责任和慎重采取临时措施为重点,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救济;三是以贯彻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确保公正司法和维护法制统一;四是要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能力。 曹建明副院长在讲话中还首次提出要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体系,并对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体系提出了原则要求。 冬日严寒虽犹在,难阻春意渐浓。有各级领导对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一贯的关心和支持,有全体知识产权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追求,我们相信,本次大会必将胜利引领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走向又一个欣欣向荣的春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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