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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淄博市司法局出台多项措施,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切实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2.5%。 一是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全市所有乡镇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在所有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援助联络站点达2914个。向农村“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发放“爱心法律援助直通卡”11780张,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活动。重点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和妇女等特殊群体展开,在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妇女法律维权岗”,每周四指派律师到各级妇联、残联等部门集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在淄博《鲁中晨报》上开辟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定期刊发法律援助知识和典型案例。加强与鲁中晨报社的协调配合,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中心凭记者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手续,记者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追踪报道。 四是严格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在3个工作日以内审查完毕。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公民实行上门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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